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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020-02-20 来源:湖南咨询网 点击:703

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经济时报》     2020年2月17日     智库聚焦疫情影响 赵泽宽 丁美玲 张俊敏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内暴发以来,疫情防控工作严峻复杂艰巨,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因此,必须在抓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深入分析研究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努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分析研究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从初步调研分析来看,此次疫情对我国民生保障、市场消费、投资、进出口、就业、物价以及相关产业发展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是对民生保障的影响。由于疫情对人员流动的限制以及交通运输管制导致短期物资运输能力下降,势必对无固定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带来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对低收入群体因医疗卫生开支上升带来生活质量下降问题,对隔离人群带来一定心理问题等。

二是对市场消费的影响。在疫情防控期间,随着人口流动减少、零售商业暂停营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体下降明显。一方面,疫情防控对旅游、餐饮、住宿、交通运输、会展、文化娱乐等服务性行业消费冲击较为明显,另一方面,又拉动了医药医疗、通信和网上消费等的增长。总体上疫情防控对市场消费领域影响较大。

三是对投资的影响。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工厂和工地开工复工延迟,制造业、房地产、基建投资等短期影响较大,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相关活动推迟或取消,导致短期内投资下降较多。长期看,随着疫情防控的推进,预计投资能够得到较快恢复。

四是对进出口的影响。2020年1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将新冠肺炎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我国进出口产生了一定影响。由于进出口订单或合约签订较早,当前疫情影响主要表现在交易和运输的便利性方面。在疫情得到控制后,预计进出口受到的影响将逐步消除。

五是对农村务工人员就业和脱贫攻坚的影响。从就业供给看,2020年1月20日至今,由于节前农村劳动力大量返乡、人口流动限制、部分劳动力在隔离或治疗等使得劳动力供给短缺。从就业需求看,目前受疫情影响最大的第三产业因企业生产和营业停滞,企业经济效益严重受损,将直接传导影响就业市场需求。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脱贫攻坚成效的巩固和社会稳定。

六是对物价的影响。疫情期间因生产暂停、物流运输管控等原因,生活物资供给不足,叠加恐慌性需求,预计短期内CPI呈上涨态势。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济恢复正常,预计CPI将逐步趋于平稳。

就目前来看,疫情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影响相对较小,对第三产业影响不容忽视,并且各行业受影响情况不同、程度不同。此外,疫情对商务服务、教育、体育、文化、娱乐等具有出行和聚众属性的行业也会带来一定影响。但疫情与自然灾害性质不同,对经济造成实质性危害相对较小,若应对措施得当,大多数行业在疫情控制后能够呈现反弹式恢复。

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既有效应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又从突出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多措并举稳定经济发展、抓住契机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和超前谋划防范化解潜在风险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统筹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第一,要突出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要认真做好特殊人群生活保障。要对城乡居民健康、生活、工作等情况进行摸排、登记,重点关注贫困户、低保户、低收入人群及无固定收入人群,切实做好有关困难群体各类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帮助身患疾病的群众正常看病、养病,顺利度过疫情防控期。

二要积极做好就业保障工作。充分运用人力资源线上服务平台,加强就业和人员流动监测,对受疫情影响就业困难的城乡居民提供“一对一”就业指导,出台特殊时期就业保障具体措施,明确企业不得因疫情期间人口流动限制随意辞工,政府适当给予企业补贴,保障劳动者权益。大力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扩增就业岗位。加快落实减费降税措施,降低企业成本,减少失业人口数量。

三要切实做好社保兜底保障。在保费缴纳方面,允许确有困难的城乡居民、企业职工缓交社会保险费。在医疗保障方面,对感染新冠肺炎的城乡居民实施一年医疗救助优惠,降低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在失业保障方面,严格落实社会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失业登记、保障制度。

四要针对性做好农村重点保障。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严格执行“绿色通道”制度,确保“菜篮子”产品正常流通。做好疫情后期农村就业情况监测和就业岗位扩增,增加农民就业机会,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补贴农村,保障农民收入。

五要统筹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不能因疫情影响脱贫攻坚各项目标的实现。要密切关注因疫情导致收入减少或失业的农村务工人员,通过“一对一”帮扶,帮助其就业,提高收入,确保贫困群众不因“疫”致贫、返贫,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确保决战脱贫攻坚取得最终胜利。

第二,要多措并举稳定经济发展。

一要增加有效投资。及时规划建设一批综合交通、物流、能源、水利、物流、城乡公共服务、疫情防控、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部署5G、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促进产品和服务创新的“新基建”。细致梳理现有项目情况,谋划增加项目储备,督促推动在建项目尽快落地实施,拉动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二要着力稳定工业经济发展。抓紧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特别是围绕重点物资供给保障和医药卫生领域,全力支持企业抓紧恢复生产、稳定生产、扩大生产、升级生产,形成经济增长拉动力。以先进制造、绿色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等产业为载体,以“建链、补链、强链”为目标,强化创新技术供给,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国有和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系统化金融服务,探索建立专利、软件著作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强化金融供给,保障工业经济稳定发展。

三要精准施策加快推进生物医药、日用品加工生产等相关产业发展。鼓励引导资金投入医药医疗产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形成“政—企—研—校”相融合的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打造生物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大力推进生物制药、化学制药、医疗器械等产业发展。深入分析研究生活必需品供给、销售、运输、存储等关键环节,将日用品特色产业落地发展作为产业脱贫重点项目,与农业农村发展紧密结合,合理进行产能布局,鼓励引导各地研究制定生活必需品、日用品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加快项目审批进度,促进防护服、手套、口罩、防护镜等生活必需品、日用品特色产业发展。

四要多点发力加快培育消费市场。深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引导优质消费商品和服务聚集发展。加快开发自有消费资源,引导支持品质提升和品牌创建,扩大特色消费产品供应。围绕健康养老、教育、培训、文化、体育、旅游、养生和中医药等研究部署重大项目,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五要发挥财政积极作用补贴受损行业。研究制定对旅游、餐饮、住宿、交通运输等受冲击较大行业的倾斜扶持政策措施,在合理区间内实施更大范围、更大限度的减税降费,实现减征、免征或缓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对出租汽车司机免征个人所得税或降低征收定额,帮助受冲击较大的产业渡过难关,降低疫情对相关行业的影响,促进相关产业恢复发展。采用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减免2—3个月贷款利息等方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六要加强对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根据疫情防控动态,及时掌握经济运行态势,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科学施策激发经济活力。充分预估疫情对经济社会的滞后影响,坚持多措并举,通过政府引导、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手段,全力避免经济出现大的波动,守住经济发展目标底线。

第三,抓住契机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卫生防疫机制。加大防疫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区、街道办等基层组织和网络媒体的作用,强化人民群众卫生防疫意识。研究建立防疫工作与生态环境治理、生态农业发展等相结合的卫生防疫工作机制,加强基础防疫研究的科学引导,强化防疫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专项科研基金,鼓励医学从业者对感染的病原学、流行病学、发病机制、疾病防治等相关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的联合研究,为卫生防疫等提供理论及技术支撑。

二是健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以此次疫情防控为契机,加快建立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平台、应急指挥平台以及信息交换机制和共享机制。强化应急响应人员应急能力培训,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装备专业化、标准化、先进化。严格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疫情防控快速反应系统,补齐疫情防控过程中发现的短板。持续完善联防联控工作制度,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处置有措施。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疫情数据监测、病例诊治、应急监测、疫情防控科研攻关、流行病学调查处置、采样检测报告等信息高效互通。

三是建立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督促研究制定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压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加强普及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划定野生动物保护红线区,定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完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落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对各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严查、严打、严罚、严问责,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以台账抓整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第四,超前谋划防范化解潜在风险。

一要妥善研判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及时组织专业机构就疫情防控对社会稳定的影响进行调研评估,排查、研究、化解疫情防控带来的社会风险隐患。加强舆情监测,强化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引导,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及时澄清谣言,引导广大群众坚定信心、科学防治。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假劣药品、医用卫生材料,干扰疫情防控、借机造谣滋事和暴力伤医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社会群体,如确诊人群、疑似人群、病愈人群、隔离人群等,做好相应心理问题疏导,及时给予关爱帮助。

二要妥善研判化解潜在金融风险。认真研究金融机构支持帮助有潜力的短期受困企业脱困的措施,降低金融机构可能遭受的二次波及风险。同时,围绕重点产业和新经济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对相关产业企业进行情况摸排,“一企一策”“一事一策”制定产业企业金融扶持政策。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经营方式,推出新型理财产品,实施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实现金融业转型升级。

(作者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