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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〇一七年度“湖南省注册咨询专家” 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7-06-06 来源:湖南咨询网 点击:1590

湘咨协字〔201718

 

关于开展二〇一七年度“湖南省注册咨询专家”

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咨询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大会员的要求和《湖南省注册咨询专家资格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2017年度“湖南省注册咨询专家”评价工作,现将评价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61日—831日止。

二、申报条件: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有注册咨询师资格(含国家和国际组织);2.专职咨询业务工作四年以上或兼职咨询业务工作五年以上,并有比较显著咨询业绩和比较丰富的咨询经验;3.从事决策咨询、管理咨询、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信息咨询以及其他专业咨询工作,有扎实的专业理论与实践素养;4.直接主持或作为项目主要成员完成2个以上、用户评价较高的优质咨询项目;5.遵守咨询行业规范和《湖南省咨询从业人员执业道德准则》。

三、申报者应提交的材料:1.《湖南省注册咨询专家申请书》;2.近五年,作为咨询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所完成的咨询项目具有较高水平的项目报告(全文)一份(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委托单位、委托时间、完成者、咨询收入金额、用户采纳情况);3.学历、学位、职称、注册咨询师证书及其他能反映本人咨询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所在单位对申报者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及职业道德的推荐材料。

    四、评价资费标准:每人收取500元整。

五、注意事项:1.申请注册咨询专家名额原则上每个会员单位不得超过3人。申请注册咨询专家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办法》程序申请,必须符合《办法》规定条件,以保证注册咨询专家质量。2.《湖南省注册咨询专家申请书》从湖南咨询网(www.hnzxw.cn)下载。申请书须报纸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申请书发至省咨询业协会邮箱:1399368886@qq.com联系方式:0731-82223176。

湖南省咨询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关于开展二〇一七年度“湖南省注册咨询专家” 评价工作的通知